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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发新能源产业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17:34:08 浏览次数: 【字体:

新能源是指新近开发利用或正在研究开发,今后可以广泛利用的能源。我区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自然资源是同纬度中相对比较丰富的地区但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还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顶层设计缺位,发展规划导向不清晰。一是我区没有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在新能源建设发展重点与优势利用等问题上缺乏统认识,主管部门责任不明确、矛盾多难以形成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二是新能源产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涉及规划、建设、运营等专业领域,需要专业公司管理和技术人才支撑,而我区基本没有专业运营公司和人才储备。三是鑫德能源公司作为我区新能源开发建设主力军,没有赋予其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职能,由于资金短缺,自身没有能力开发建设大部分新能源产业只能依靠外来企业投资建设。

2. 重视程度不够,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一是我区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小而布局分散,韩公渡等乡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均为100兆瓦,草坪镇等乡镇13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均不超过100千瓦没有形成整开发的规模效应。二是新能源设施建设滞后,目前仅建成新能源电动车快速充电枪72把,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根据市政府的三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截止到2025我区还需建设1800把快速充电枪建设任务三是我区可用来建设新能源项目的场地利用率极低,全区约8万亩湖泊水面仅5000亩用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面利用率不到7%,风电项目还未建成,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还是空白,大量优质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3. 发展意识不强,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有些部门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认识不足,还有着投资大、能耗高、污染重的错误认识,存在畏难心理,对新能源产业项目信心不足,招商引资主动性不强。二是项目建设监督考核不到位,有些单位在项目建设上自我满足,缺乏开拓精神和敢于打破常规的勇气,工作效率不高,导致有些项目建设时间延长、成本增大。三是涉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监管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审批手续繁琐,直接影响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生根。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产业推广将取得更大发展,为抢抓新机遇,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建议:

1. 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布局产业规划。一是成立鼎城区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区级领导牵头,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部门之间矛盾。二是积极引进新能源建设企业和技术人才,把握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规律,结合本地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实施中长期新能源产业建设三是以鑫德能源公司及央国企为载体,充分利用废弃矿山、滩涂湖泊等政策允许开发的区域,重点布局地热能、光伏风力发电等行业,将我区丰富的自然资源转变为财政收入资源。

2. 明晰发展思路,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积极探索新能源源集约利用,加速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和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的申报,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方案通过一个产业带动其他产业良性运转,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二是加快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电动车产业上下游相关方以合资形式成立充电桩运营公司,加快电动车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解决公共充电桩不足的问题。三是充分论证公用建筑屋顶、废弃矿山、滩涂湖泊等区域的开发项目,建设一批光能、风能发电站,合理开发地热能,增加财政收入。

3. 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一是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园区和乡镇,由发改部门牵头,工信、财政、住保、环保、科技、农业、能源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有关乡镇协助推进,形成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的强大合力二是严格落实新能源发展目标考核制度,明确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节点,分时分段进行督办考核,夯实部门主体责任,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作落实。三是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聚焦重点、创新措施,改革项目审批机制,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规范管理等方面持续优化提升,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终审:鼎城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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