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聂陈同志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4 08:32: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共鼎城区委通知(常鼎委干〔2025〕16号),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免去聂陈同志的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同时,因其工作岗位调整,根据秘书长的提议,免去其副秘书长职务。 终审:鼎城政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